《陕西省知识产权局2010年知识产权》2011-1-15 16:16:45 |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2010年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工作安排》(国知发管字[2010]24号) 、《2010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方案》(国知发管字[2010]34号)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方案》(国知发管字[2010]33号)以及我省知识产权局、公安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2010年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陕知发[2010]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制定2010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假冒专利、专利诈骗等严重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积极稳妥处理、化解专利侵权纠纷;切实提高维权援助水平;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营造创新与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在“4·26”至“5·26”期间,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局)要组织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集中行动,重点打击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行为和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知识产权工作试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对大型商场和其他流通环节的执法检查活动不少于3次,其他城市知识产权局的执法检查活动不少于2次。 2.在“4·26”至“5·26”期间,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局)要统一开展执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国(陕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公益服务热线电话“029-12330”及今年世博会专利维权与举报投诉的工作重点,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影响力和显示度。 3.世博会展前,我局将组织参展品专利权稳定性检查工作。对各市区参展的展品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局)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上报我局。 4.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局)之间加强沟通与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加大对涉及世博会等重大活动的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群体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流通环节、生产环节的执法查访活动,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水平。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建立健全执法工作目标责任制,确定责任人。制定缜密、具体、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局)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及时报道一批影响较大、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例,重点推广介绍地方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职责和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的作用。 3.突出特色,提高实效。各地要选择案件多发地区,结合本地优势、支柱产业和重大项目,重点查处社会影响大、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的案件,力求取得实效,深入开展研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水平。 四、总体进度 (一)动员部署(2010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印发本地工作安排,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4月20日前报我局保护协调处)。 (二)组织实施(2010年4月下旬至11月底) 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本方案和当地安排开展工作。其中“4·26”至“5·26”期间为2010年知识产权执法集中行动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统一行动时间。 (三)总结表彰(2010年12月) 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做好工作总结,于12月5日前将总结报我局。我局将及时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查找问题,推广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