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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11年)实施方案》

2011-1-15 16:00:4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的通知》(粤府〔2007〕88号)和《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的通知》(国知发协字〔2010〕23号)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三促进一保持”的工作中心,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促进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创新体制机制的原则。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要求,坚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根本原则,全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体制和机制创新,有效增强事业发展合力,不断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步伐。
(二)坚持统筹全面发展、力求重点突破的原则。
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工作方针,大力促进全省各项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同时在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力求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三)坚持多级携手联动、社会齐心参与的原则。
省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效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战略实施工作,切实形成思想统一促战略、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工作措施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 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培育1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2.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增加知识产权积累,力争在产业链上游获得核心专利,支持行业协会和企业建立运营“专利池”,构筑专利联盟,全力支持广东企业抢占竞争制高点。(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知识产权局)
3. 实施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和“十大创新工程”建设,实施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计划,制定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培育和扶持自主创新100强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4. 组织科技攻关招标工作,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促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省发展改革委)
5. 深化省部省院产学研合作,加强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实施产学研结合重大科技专项,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重大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开放型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省科技厅)
6.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高新产业园区建设,调整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结构,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双提升”。(省科技厅)
  7.健全各类科技园区、产业化基地以及开发区管委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规定和配套政策。(省科技厅、外经贸厅、知识产权局)
8. 健全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将知识产权创造情况纳入高等院校教师职称评定办法,有效提升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省教育厅、知识产权局)
9. 重点抓好招商引技、招人引技工作,将知识产权作为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的重要考核项目之一。(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知识产权局)
10. 实施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及国(境)外专利资助政策,加大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各市建立健全市级专利奖励、专利资助政策体系,鼓励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知识产权。(省知识产权局)
11. 做好省级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事业单位的认定和支持工作,研究并制订《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省知识产权局)
12. 研究制定并颁布《创新知识企业通用规范》,实施创新知识企业培育工程,引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省质监局、知识产权局)
13. 推进创建区域国际品牌的试点工作,规范和做好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推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管理和运用。(省工商局)
14. 大力推进“版权兴业工程”,建立政府资助激励机制,扶持我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和发展。(省版权局)
15. 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登记申报和后续监管,加快农业标准化发展,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参与国际互认工作,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国际知名度。(省农业厅、质监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6. 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技术及商业秘密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企业技术及商业秘密。(省工商局、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国资委)
17. 研究制订《广东省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资助办法》,鼓励新品种选育单位申请品种权保护,推进植物新品种培育和种质创新。(省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局)
18. 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传统知识保护制度,开发具有岭南特色的民间文化资源,重点抢救和保护濒危项目。(省文化厅、版权局)
(二)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1. 大力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编制实施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推进方案,出台现代产业500强指导目录。(省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科技厅)
2. 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计划,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实现产业化。(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3.推动我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进入国家创业风险投资项目试点范围,争取国家和社会创业投资资金的支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4. 开展广东专利奖评奖工作,并继续重奖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
5. 加速全球知识产权资源聚集,紧紧围绕广东支柱产业、关键领域,建立包含全球专利信息技术的“重大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引导企业挖掘开发、合力利用创新要素和知识产权资源。(省知识产权局)
6.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省属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国有企业尽快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省国资委、知识产权局)
7. 开展“利用全球创新成果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专项行动”,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建立“特色产业专利信息发布系统”,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培育示范性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集聚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知识产权局)
8. 推广应用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标准,组织龙头企业申报拟定行业、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探索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工程”,培育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知识产权局)
9. 继续实施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加快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建设,做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专利登记簿副本出证工作,举办“中国(顺德)国际工业设计创意博览会”,全面提升专利技术产业化水平。(省知识产权局)
10. 开展“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促进产业集群内企业的专利实施、运用和产业化。(省知识产权局、科技厅)
11. 推进知识产权评估和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探索知识产权评估、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转移有机结合的新模式。(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民政厅、财政厅、知识产权局、工商局、人行广州分行)
12. 拓展版权利用方式,完善版权贸易、版权质押、作品登记等制度,全方位推动版权贸易走上新台阶。(省版权局)
13. 构建综合性版权要素市场,支持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南方国际版权交易所)开展版权贸易。(省版权局)
14. 探索建立《广东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认定办法》,争取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省财政厅、知识产权局)
15.继续落实《关于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在促进自主创新中的导向作用。(省财政厅、科技厅)
(三)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成效。
1.大力开展世博会和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世博会和亚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环境。(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2.继续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充实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各级编办、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3.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开展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和打击专利诈骗行为为重点的“雷雨”、“天网”执法专项行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省知识产权局)
4.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对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和培育工作,扶持涉农企业创建品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省工商局)
5.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打击大规模制造、传播侵权盗版产品的行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版权保护。(省版权局、文化厅)
6.加强农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打击各类侵犯品种权和假冒品种权的违法行为,增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省农业厅、林业局)
7.建立质监系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省质监局)
8.严厉打击假冒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制贩假烟、假酒、假药、假电子产品、盗版音像制品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涉假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
9. 贯彻落实“从重从快”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方针,及时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分子,及时督办重大案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监督职能。(省检察院)
10.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强化案件审判和执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构建司法和谐。(省法院)
11.继续保持打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改进执法手段,加强侵权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对侵权风险高的货物加强监督管理。(海关广东分署)
12.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的定期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13.深入开展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广交会、高交会、中博会、外博会和文博会等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提高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省外经贸厅、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14.推动各试点城市深入开展“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维护诚信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省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工商局)
15.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的合作共建,探索建立广东专利无效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和处理侵权程序与确权程序衔接机制。(省知识产权局)
16.落实《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版权协作框架协议》,建立版权执法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软件正版化进程。(省版权局)
17. 落实《广东省举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奖励办法》,提高人民群众举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积极性。(省公安厅、财政厅)
18.执行《广东省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办法(试行)》,出台《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援助办法(试行)》,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作用,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投诉举报机制。(省知识产权局)
(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
1. 加强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开展《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研究制定工作,全面建设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省委政研室、省知识产权局)
2. 落实《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关于“
自主创新指数”的考核评价工作。(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3. 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切实做好《广东省专利条例》的提请审议和颁布实施工作,争取制定出台《广东省地理标志保护办法》。(省法制办、质监局、知识产权局)
4. 深化省部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落实年度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工作安排。(省知识产权局)
5. 制定和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省知识产权局、农业厅、工商局、版权局、林业局、质监局、海关广东分署、省法院)
6. 探索建立广东省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预防并降低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风险,促进社会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省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外经贸厅、国资委、工商局、版权局、质监局)
7. 加强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力度,完善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职能;指导各市健全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或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工作格局。(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8. 各级政府制定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创投融资、科技进步、吸引人才等政策时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加强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9. 在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园区认定和省市级科技立项、科技奖励中,进一步突出知识产权政策导向。(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知识产权局)
10. 进一步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城市和园区试点示范工作,继续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大力提升市县和园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省知识产权局)
11. 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培育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和示范企业。(省工商局)
12. 落实《国家版权局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完善版权政策体系,推动“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省版权局)
13. 深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继续落实“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创建,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
14. 加强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技专项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重大产品专利和核心技术专利转化利用和有效保护;加强全省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和使用管理,加大对国际医药卫生科技合作中人类遗传资源的出入境管理,保护我省人类遗传资源。(省卫生厅)
  15.落实《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加强国防知识产权创造和管理,促进国防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省国防科工办)
16. 实施“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提升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能力,促进区域知识产权事业协调发展。(省知识产权局)
17. 开展专利运用状况和大中型工业企业专利调查工作,探索建立专利统计指标体系及评价制度;开展版权产业调研,建立版权产业统计制度。(省统计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
(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1. 大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平台,逐步形成覆盖面广、形式多样,政府与市场协同推进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省知识产权局)
2. 积极争取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首批建设单位,建设覆盖泛珠三角区域、辐射全国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带动和提升区域专利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省知识产权局)
3. 继续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全面建设集基础数据与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做好《广东省重点产业、行业外观专利图像分析服务平台》、《广东省平板显示技术专利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省知识产权局)
4. 密切跟踪世界知识产权态势,把握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加快《广东省产业发展专利信息综合应用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开发面向企业、产业/行业、政府三种应用层面的专利技术路线图的制定系统,形成重点产业专利服务链。(省知识产权局)
5. 加强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建设,开展重点行业、产业专利态势分析和预警信息发布,提高行业和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前瞻性和预告性。(省知识产权局)
6. 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防控体系及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广东省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和防护体系。(省质监局)
7. 进一步完善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职能,充实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深化服务内容,为社会搭建良好的公共服务平台。(省知识产权局)
8. 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开放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扶持知识产权软件服务、专业数据库服务、咨询服务、质押贷款和其他投融资服务型企业,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开展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认定工作,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环境,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扶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企业,构建多领域、网络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9. 争取在高新技术园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基地,建立园区内企业与审查员之间的沟通平台。(省知识产权局)
10. 实施“广东省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意识与水平。(省知识产权局)
11. 提高专利代办服务效率,全力做好电子审批系统上线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电子申请推广工作;完善专利代办“绿色通道”,完善专利申请信息分析系统和远程会晤及查询系统。(省知识产权局)
12. 开展专利代理执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工作,提高专利代理业务水平;履行省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职责,严肃查处专利代理违规违纪行为;组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广州)考点工作,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生力量。(省知识产权局)
13. 加强对各类知识产权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支持社会团体健康发展。(省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
(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1. 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深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教育部门)
2. 大力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组织全省完成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年度计划。(各级知识产权局)
3. 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落户广东,鼓励有条件的市建设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支持基地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和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省知识产权局)。
4. 推动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学历教育,继续引导知识产权学院和研究机构发展,支持省内有条件的高校建设知识产权学院或研究机构。(省教育厅、知识产权局)
5. 开展“大专院校知识产权教育普及计划”,推进将知识产权课程列入省内高校专业必修课程或公共选修课。(省知识产权局、教育厅)
6. 实施“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巡回讲座计划”,邀请国外知名知识产权专家赴部分市开展专题培训活动,拓展企业知识产权国际视野,提升企业涉外应对能力。(省知识产权局)
7.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从业职称评定体系,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作为紧缺人才列入全省重点引进目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
8. 加强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快知识产权法官和检察官队伍职业化进程,提升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能力和水平。(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七)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1. 创新宣传模式,提升宣传效果,全面加大日常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促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
2. 认真开展年度“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发布宣传周活动方案、召开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典型案例发布会、刊登宣传专版、组织联合执法行动等多种方式,广泛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范围。(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3. 开展“广东十大创新人物”和“广东十大创新企业”评选活动,宣传广东自主创新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推动形成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
4.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制度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讨论活动,深入研讨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大力宣传我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典型事迹,引导企业依靠自主知识产权谋求持续发展。(省委宣传部、省知识产权局)
5. 编写《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系列丛书——《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将其纳入领导干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训内容。(省委宣传部、省知识产权局)
6. 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研修班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逐步建立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知识产权培训骨干队伍,加强公务员知识产权培训。(省委党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
7. 继续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将知识产权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重要内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
8. 继续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推进职业技术学校知识产权教育,支持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少年儿童发明奖等活动。(省知识产权局、教育厅,团省委、少工委)
9. 建立知识产权普及状况指标体系,开展公民知识产权意识调查,了解公民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知程度。(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八)深化知识产权区域合作及对外交流
1. 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对外宣传力度,定期召开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等重要活动,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影响力。(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2. 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升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运用能力。(省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省外办)
3. 建立知识产权涉外应对机制,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制度及发展动向,建立重点外贸出口企业联系制度,维护产业安全、促进产业和进出口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省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省外办)
4.执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落实年度粤港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完善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会议制度,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成果。(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
5. 深入开展粤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台湾•广东周”活动。(省外经贸厅、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6. 争取启动粤澳知识产权合作工作,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合作项目。(省知识产权局)
7. 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完善区域知识产权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省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
8. 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开展专利执法协作工作。(省知识产权局)
(九)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的实施与考核
  1.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工作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重点、分步骤地制定和推进本地区的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责,将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作为本部门重点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战略任务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战略纲要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2.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经费投入,为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省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经费逐年增加。
  3.开展战略实施的考核评估。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制定战略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对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及监督指导。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对本地区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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