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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经贸厅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2010-3-22 13:14:06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对构建我省开放合作新格局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新时期指导和推动我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对外开放、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决定》,结合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决定》的部署和要求,全省外经贸和口岸主管部门,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市外经贸和口岸主管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把贯彻实施《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要全面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围绕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的战略定位,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我省外经贸和口岸工作。
(一)科学发展、先行先试。以促进外经贸事业持续、稳定发展为重点,突破发展面临的难题,加快调整外经贸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国际竞争力,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把我省建设成为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在全国率先建立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
(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清当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环境、新趋势,把握我国新一轮开放和发展的重要机遇,进一步发挥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优势,从解决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创新政策,实化措施,着力保持我省外经贸平稳发展。同时,以战略眼光谋划我省外经贸发展的蓝图,做好长远规划,开创我省更加开放、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三)结合实际、分步实施。结合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分解为操作性强的具体专项工作,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制订目标,分解进度,落实责任,按照进度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实施。
(四)加强协调、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厅《规划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健全省、市外经贸和口岸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驻穗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协调联动,积极承担和落实《规划纲要》的各项有关任务,全面推进我厅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进出口结构更加优化。
——2009年力争进出口总额比2008年有所增长。
——到2012年,对新兴市场进出口比重达到25%,民营企业进出口比重达到25%,机电产品进出口比重达到75%,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比重达到38%,服务贸易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20%,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10亿美元,培育500家中小型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企业做大做强。
——到2020年对新兴市场国家进出口比重达1/3,民营企业进出口比重达到35%,机电产品进出口比重达到85%,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比重达到42%,服务贸易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0%以上,实现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50亿美元,培育若干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大型出口企业争创世界名牌。
(二)加工贸易整体竞争力大幅度提升。
——到2012年,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3—5%;加工贸易产业链不断延伸,深加工结转总金额达1500亿美元;产品技术含量和增值率进一步提高,ODM和OBM的比重达到25%;逐步建立加工贸易企业的国际国内营销和物流体系。
——到2020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4—6%左右;深加工结转总金额超过2500亿美元;加工贸易出口带动国内配套产业的产值超过10000亿元;内销总额比2008年翻一番;ODM和OBM的比重达到70%以上;形成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利用外资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9年实际吸收外资比2008年有所增长。
——到2012年,年均实际吸收外资120—130亿美元;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年均增长15%,占我省吸收外资比重提高到40%,港澳实际投资服务业行业比重提高到45%;山区和东西两翼实际吸收外资金额占全省的比重提高到10%—12%;研发中心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得到较快发展。
——到2020年,年均实际吸收外资150—170亿美元以上;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比重提高到45%,港澳实际投资服务业行业比重提高到60%;山区和东西两翼实际吸收外资金额占全省的比重达到15%;研发中心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占比大幅提高。
(四)实施“走出去”战略取得新成效。
——2009年力争境外投资有所增长。
——到2012年,全省境外投资协议金额累计达到120亿美元;争取建成1—2个境外经贸合作区和1—2个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基地。
——到2020年,全省境外投资协议金额累计达到160亿美元;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国际营销体系、生产体系和资源开发基地,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取得成功经验;争取形成10个年销售收入超200亿美元的本土跨国公司。
(五)“大通关”环境明显改善。
——到2012年,基本形成粤港澳三地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口岸合作与管理新秩序,基本实现全省口岸车辆通关电子化和查验管理信息资源共享。
——到2020年,全省口岸布局更加合理,枢纽口岸进一步发展壮大,信息化运用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综合通关能力显著增强,基本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多层次开放格局的需要。

三、工作重点
(一)保持我省外贸稳定发展。
1、集中优势保份额。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的决策部署,把握机遇,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一是集中资源扶持大型企业出口,为下一轮经济复苏创造有利条件。重点支持有自主品牌、自主创新能力、市场潜力大的大型企业出口。二是推动大宗商品和传统优势产品扩大出口。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鼓励农轻纺等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大宗产品扩大出口。确保我省在国际市场的出口份额,并力争有所扩大。
2、搭建平台保市场。搭建贸易促进平台,精心组织境内外展会,重点鼓励品牌企业、民营企业参加广交会、高交会、东博会、中博会等国内大型展会,并充分利用香港、澳门在全球建立的市场信息网络,宣传推广我省的企业和产品,提高国际知名度,推动企业抢抓订单。不断完善广东易发网的政府送温暖、企业抱团取暖、市场拓展服务和快速反应等功能,引导更多企业借助这一平台拓展市场。大力推动国际电子商务应用,鼓励更多企业借助这一手段开展贸易合作。
3、落实政策保增长。一是落实国家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突出抓出口退税政策和加工贸易政策的落实,用好国家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政策。二是落实省政府促进外贸出口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三是抓好省财政扶持资金的落实。用好省财政29亿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四是落实省有关部门联合扶持外经贸发展的措施。以抓银贸合作和关贸、检贸、汇贸合作措施为重点,落实融资政策和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二)优化进出口结构。
1、优化商品结构。继续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提高出口产品档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推进“国际知名品牌”培育工作,不断完善国际知名出口品牌的培育机制。
2、优化市场结构。大力开拓俄罗斯、印度、南美、非洲和中东等新兴市场;扩大对东盟的进出口贸易;发展对港澳台贸易;扩大与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在贸易等方面的合作。
3、优化经营主体结构。鼓励和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有相当出口规模的民营企业,鼓励外经贸企业率先实行符合国际惯例的质量、安全、环境、技术、劳工等标准。
4、优化贸易方式结构。加大进口力度,扩大关键设备、技术、资源、能源和重要元器件进口,从高度重视出口向出口与进口并重转化。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建设2—3个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一批国际服务外包基地;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扩大服务出口,重点发展软件出口,扩大技术进口,建设服务贸易网站。
5、提高出口自主性。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提高企业在国外市场上和行业内的影响力,强化贸易促进机构和中介组织的市场信息服务功能。
(三)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
1、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区域布局。加快实施全省产业转移发展战略,在“绿色转移”、“园区转移”、“增值转移”、“和谐转移”、“跨区转移”等方向上积极探索和积累经验,作出成功示范,推动新一轮加工贸易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
2、延伸全省加工贸易产业链。扶持一批有规模、有优势的加工贸易企业从贴牌生产、委托设计向自主品牌转型,企业配套能力、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产品技术含量和增值率进一步提高。鼓励部分有条件的企业发展集研发、融资、技术服务、市场开发为一体的综合性生产服务,逐步形成一批能够促进和支持其他企业实现精细化分工的行业核心企业,推动港澳台资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鼓励企业开展垂直和平行并购,进行行业内部整合,形成规模化经营和完善的产业链。
3、拓展加工贸易企业营销空间。利用港澳全球市场网络及国际企业营运服务平台,推动我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海外加工贸易新市场,提高整合全球资源的能力。鼓励生产企业以资产为纽带,在国内和国际市场合作创办产品展示中心、大卖场、专营店,打开营销渠道,扩大外商投资和加工贸易企业内销。
4、加快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在加工贸易企业电子审批管理建设上先行一步,在外经贸、海关、企业三方联网先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外经贸、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等部门加工贸易电子化联网监管。
5、推进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通过推进东莞加工贸易升级试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力求在提升产业水平、自主创新、品牌建设、建立国内外营销网络体系和来料加工企业转型方面有所突破。
(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1、优化投资结构。鼓励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大企业来我省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配套基地、服务业外包基地以及培训基地,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和研发中心,引导外资投向附加值高和关联度大的高新技术产业、环保产业和石油化工、汽车制造、重大装备制造业。加大服务业吸收外资力度,推进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利用外资试点工作。
2、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不断完善多层次投资促进工作机制,推行以开发区和企业为主体的自主招商,鼓励社会中介代理招商,大力推广规划招商、产业招商、定向招商、上门招商、驻点招商、联合招商和网上招商等方式,推动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并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上下游企业投资。加强各类开发园区建设和管理的指导工作,进一步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进入开发园区设点生产经营。
3、优化吸收外资的区域布局。珠三角地区加快推进外资结构的优化升级,重点引进资金技术密集型、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和服务业项目,转移一批劳动密集型项目,加快发展重化、装备制造业产业,做大做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支柱产业,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基地。充分发挥东西两翼和山区的后发优势和资源优势,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吸引外商到东西两翼和山区投资;推进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加快引导和鼓励珠三角地区原有的资源型、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外商投资企业向东西两翼和山区转移。
(五)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1、加快发展对外直接投资。依托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到新兴市场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着力打造境外营销网络,引导企业设立境外贸易公司,推动企业开展境外存仓分拨业务及批发业务。引导和鼓励各类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科技资源密集的地区设立研发中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新成果,带动我省技术进步。
2、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充分利用我省设立开发区和产业园的经验,在境外建立1—2个经济贸易合作区,鼓励我省的龙头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入园创业,带动配套企业开展境外投资。
3、推进合作开发境外资源。集中力量开发我省急需的煤炭、铁矿石、铜等矿产资源,着力推动与东南亚、非洲、俄罗斯、澳大利亚等重要资源国的合作。积极跟进省粤电、广晟、广新、农垦等企业的合作项目,争取纳入我省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
4、提高对外承包工程的质量和水平。鼓励外经企业发挥我省技术优势,以带资承包、总承包、BOT等方式,积极承揽境外农业、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5、拓展对外劳务合作空间。优化外派劳务人员结构,提高对外劳务合作整体效益。坚持市场多元化原则,巩固港澳市场,积极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探索进入发达国家高端市场的途径。
(六)推进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合作。
1、建立和完善粤港、粤澳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前瞻、全局、务实、互利”的合作原则,继续开展联合推介、联合开拓市场、联合应对反倾销等工作。
2、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在完善粤港、粤澳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机制的前提下,增强包括与香港贸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粤港澳口岸合作,提高通关效率,积极促进粤港澳间的货物、人员通关及投资便利化。
3、全方位推进粤港澳经济一体化,联手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推进与港澳现代服务业的紧密合作,加大落实CEPA力度,做好服务业对港澳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各项工作,重点推进服务业的扩大开放,实现国民待遇。
(七)加强与东盟经济区域合作。
1、建立我省与东盟主要市场政府间的经贸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广东与马来西亚、广东与印尼经贸对口协调机制的建立,加强广东和新加坡、广东和越南经贸对口协调机制的日常运作和联系,落实对口协调机制规定的经贸交流事项。主动加强与东盟其他国家政府间的沟通,探讨建立经贸对口协调机制。
2、扩大与东盟地区的贸易往来。利用东盟地区知名的国际性展会平台,举办广东名优商品展或专业展等自主品牌展会,参与和支持我国境内举办和开展的针对东盟货物贸易的展会或相关商务活动,扩大我省优势产品出口;积极扩大从东盟地区进口我省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和能源。
3、加大到东盟地区投资的力度。支持我省企业赴东盟地区投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加深双方制造业相互配套的规模和层次。支持我省有技术和实力的企业到东盟地区开拓工程承包市场及合作开发资源、能源。加快推进与新加坡合作建设“知识城”项目,推动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建设,尽快取得实质性成效。
(八)加快广东口岸“大通关”建设。
1、创新口岸查验模式,优化口岸通关流程。不断完善升级客车“一站式”电子验放系统和旅客自助查验系统,并逐步推广运用到更多有条件的口岸。推进全省口岸车辆通关电子化和查验管理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实施“单一窗口”通关模式。探索“两地一检”或“单边验放”查验模式的创新。
2、以前瞻性和全局性的战略眼光对口岸建设改造进行规划布局。力求做到粤港、粤澳双方在口岸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改造方面协调配合。横琴口岸客货车通道2009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珠澳跨境工业区口岸增加附属功能后的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在2009年内组织实施;皇岗口岸改造工程预计2010年底完工;文锦渡口岸改造计划2009年底前动工,2012年底前完成;拱北口岸改扩建一期工程计划2011年完成;港珠澳大桥口岸争取2009年底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和动工,并确保与大桥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投入使用;深港东部通道(莲塘/香园围口岸)在2009—2010年两年内进行可行性研究,2011年后根据粤港两地人车流辆发展状况研究论证口岸设置及模式等具体问题;广深港高速铁路口岸设置模式视香港特区铁路建设情况而定。
3、健全完善粤港、粤澳口岸应急处理机制。强化深港、珠澳口岸现场应急处理能力,继续保持深港联络官制度和口岸现场热线联络机制,确保双方现场应急联系渠道畅顺。
(九)建设广东保税物流监管体系。
1、加强协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省保税物流监管体系工作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快我省保税物流监管区申报建设进度,统筹推进全省保税物流区域整合发展和保税监管场所管理和建设。
2、促进我省保税物流监管体系从数量增加型向质量提高型的转变。进一步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保税物流监管网点建设,逐步建立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等多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各种功能相互补充的保税物流监管体系。重点推进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快建设发展。
3、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断推进保税物流监管区域功能及区域整合,大力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功能;根据国家区域整合的步骤,率先在我省推进功能及场所的整合,逐步向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发展。
(十)推进外经贸环境建设。
1、进一步加强我省对外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的促进工作,积极探索在境外设立广东对外经济贸易促进机构的可行性。
2、积极防范国际经济风险。建立国际贸易风险评估、预警、应对体系,搭建国际贸易风险预警与应对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统一、高效的信息管理及查询系统,实现风险预警与应对全程同步化、信息化。加快中介组织专业建设,推动应对工作机制社会化。加强政府反补贴应对工作。加大涉外知识产权和337调查案件应对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并完善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体系。重视产业损害调查与维护产业安全工作。开展双、多方交流、交涉和谈判,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制定。
3、加快推进以广东易发网为重点的国际电子商务和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全省外经贸行政资源,构建统一协同、资源共享、业务对接的跨部门互联互通的体制机制,创建全省投资贸易一站式服务大平台。与著名国际商务网站合作,共建“广东出口产品专区”。建设“广东外向型生产企业信息搜索引擎”,为企业共享出口订单提供生产要素资源信息交流的安全环境。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国际商情数据库,积极引入国际贸易第三方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粤港澳外经贸信息服务更紧密合作,探索跨区域经贸信息合作新模式。
4、实施外向型经济管理人才战略。通过公共服务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机制,加快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培养适应开放性经济体系建设需要的国际化人才。

四、保障机制与责任分工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
成立厅《规划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梁耀文厅长任组
长,其他厅领导及副巡任副组长,厅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由黄永智巡视员统筹指导实施《规划纲要》各项工作,郑建荣副厅长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规划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调研组、联络督查组。厅各业务处室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联络工作。
《规划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规划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监督和评价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实施《规划纲要》的33项专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牵头处室,
各项专项工作的牵头处室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工作业务进行细化分解,并排出完成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表,提出完成任务的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在贯彻实施《规划纲要》实施方案中需要我厅完成的8项重点工作任务,并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上报进展情况。
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全面反映我厅贯彻实施《规划纲要》
各项工作的情况。厅《规划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我厅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工作进展情况,由办公室宣传组及时形成工作简报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更好地推动我厅实施《规划纲要》工作的开展。
(四)全面推进,定期考核和评估实施情况。
各业务处室按照厅贯彻《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和专项工作《实施细则》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开展工作,重点推进省委、省政府制订的《规划纲要》实施方案中由我厅牵头负责的8项重要工作任务和重大项目的实施,确保实现工作目标。注重与国家、省直相关部门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注重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指导,深入基层调研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难题。
厅《规划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查组根据我厅贯彻《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和各专项工作《实施细则》中的工作目标制订考核评估方法,定期评估我厅实施《规划纲要》的成效,对各处室贯彻实施《规划纲要》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省委、省政府在贯彻实施《规划纲要》实施方案中需要我厅完成的8项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并作为人事部门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落实省委、省政府在贯彻实施《规划纲要》实施方案中需要我厅完成的8项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项目分工进度表.doc

贯彻落实《规划纲要》重点专项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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