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科技局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2010-3-9 19:05:16 |
各科室、中心: 现将《宜兴市科技局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抄送:市委机要保密局
宜兴市科技局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局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参照国家保密局、国务院信息办《关于加强党政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具体规定: 一、计算机及网络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分管领导主抓本单位计算机及网络的保密管理工作,并确定一名科室负责人为本单位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一名信息安全保密员负责全局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保密技术措施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涉密计算机登记备案制度。根据实际用途和所处理信息的密级,将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对涉密计算机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机专用,并在计算机显示器的左上方贴相应的密级标识。 三、建设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网络,应选择经国家保密局批准并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单位承建。 四、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网络建成后,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保密工作部门进行保密审批。未经保密审批的网络,不得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五、计算机保密管理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涉密计算机可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但不得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相连。 六、建立健全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批制度。根据国家保密法规,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查批制度,并落实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凡向国际互联网站点提供或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 七、涉密计算机要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处理秘密级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设置的开机密码或系统口令长度不少于八个字符,更换周期不长于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设置的开机密码或系统口令长度不少于十个字符,更换周期不长一周;处理绝密级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应当采用一次性口令或生理特征等强认证措施。设置屏幕保护的等待时间应根据工作需要,一般不长于2分钟。 八、涉密计算机内所存诸的涉密信息,应根据国家保密局有关定密工作的规定,由本单位有关部门确定并标明密级。密级标识应位于正文首页左上角,且不能与正文分离。存诸多种密级信息时应按信息的最高密级进行防护。 九、加强对笔记本电脑的保密管理规定。各单位应专门建立笔记本电脑的保密管理规定,明确保密管理责任人,建立使用登记制度,严格履行外出使用的保密审批手续。涉密笔记本电脑处理的秘密信息必须存放在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诸介质中,并与笔记本电脑分离保管,涉密笔记本电脑不得储存国家秘密信息。 十、加强计算机涉密磁介质的保密管理。凡储存了国家秘密信息的软盘、U盘、光盘、可移动硬盘等,应按所存诸信息的最高级标明密级,实行统一编号,明确专人负责,由局办公室集中保存于铁质文件柜中,并建立涉密磁介质的使用登记制度。 十一、涉密计算机及各类涉密信息设备销毁时,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清点、登记,保证维修、销毁过程中的安全。 十二、加强对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工作人员岗前、在岗和离岗的保密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保密知识的教育,逐步提高保密意识,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十三、对违反保密管理规定,发生计算机及网络泄密事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