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2010-1-22 17:37:48 |
为维护版权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特代表互联网行业向社会做如下自律宣言: 一、互联网企业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认真遵守、宣传国家版权法律及相关政策,抵制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秩序。 二、坚持先取得授权再使用作品的原则,不以任何方式传播未经版权人授权的作品。 三、加强对网络用户上传作品的监督管理,提示用户不得上传他人作品,防止他人利用本单位的信息网络平台实施侵犯版权的违法行为。 四、积极采取符合行业公认标准的技术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对于经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公告、本宣言执行机构通知中列明的未经许可不得传播的作品,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限制用户上传;对于处于公映档期、热播期间的影视作品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限制用户上传。 五、对违反服务协议、不听劝告,多次实施违法传播行为的用户,采取移除相关信息、停止服务等措施予以制止,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认真处理版权及相关权利人的通知,保证24小时以内依法采取删除或屏蔽相关信息等处理措施。 七、积极开发应用版权认证、认领系统,为版权人认领版权、授权提供便捷的通道。 八、积极与权利人及相关行业协会沟通,共同研究建立信息网络环境下便捷的作品授权使用新机制,促进作品的合法传播。 九、积极配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维护良好的网络版权保护秩序。 十、建立互联网行业信息共享互助机制,制止恶意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持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