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发挥名牌在“保增长促转型”中的引领作用,提高我市产品(服务)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嘉兴、平湖两级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的名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平湖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2、申报对象为符合两级申报条件的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区域块状产业的产品或服务,到期需复评的2006年嘉兴名牌产品(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两级名牌产品(包括工业产品、农业产品和服务名牌)应当符合《嘉兴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七条和《平湖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2、申报嘉兴区域名牌产品应当符合《嘉兴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申报服务名牌还应当有该服务事项的执行标准或服务规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2009年两级名牌的企业或组织应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如实填报相应的申请表,可登录“平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网址:www.phzj.gov.cn。
2、申报企业或组织填报申请材料时,应认真阅读申报材料制作要求及填报说明(详见申请表),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文字说明材料。对发现并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或组织,三年内不予受理名牌的申请。
3、符合条件并有意参加申报的企业或组织,于2009年7月30日前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预申报。
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宣传发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同做好
今年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陈迪、丁瑶 联系电话:85110364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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