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自主品牌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对商标兴县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原则,完善推进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集中力量培育和发展一批在省内外市场有较强竞争力、较大影响力、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品牌产品,优化行业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增长。
二、主要目标 经过两年时间的努力,培育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重点品牌企业。至2011年底,全县注册商标总数达到250件;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总数达到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数达到1件;安徽省著名商标总数达到8件;池州市著名商标总数达到20件。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商标发展基础。实施品牌兴县与质量兴县相辅相成,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加强质量管理,搞好监督指导。鼓励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研发各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教育企业员工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 (二)加大商标发展力度。结合我县实际,选择一批有实力、商标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同时充分考虑农副产品和旅游业是石台独特的优势资源的实际,重点培育一批加工农副产品企业商标和旅游服务企业商标为安徽省著名商标和池州市著名商标,建立我县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培育数据库。各相关部门要把推进商标兴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培育商标与培植支柱产业、培育大企业集团结合起来,积极做好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池州市著名商标的申报、推荐、认定工作,实现商标强企、商标富农、商标兴县。
(三)营造商标发展环境。引导商标企业在产业链中发挥引领作用,以驰名、著名商标产品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扩大商标企业的行业影响力,形成行业优势认知。有计划地组织我县优势明显的商标企业参加商展会、展销会、旅游推介会,走出石台,进行全国范围的商标推广,提升石台商标在省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建设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集中展示平台,政府向著名商标企业无偿提供市政公共资源,在县城主要街道、省道两县交界处对我县的驰名、省市著名商标进行集中展示;在县电视台、《池州日报·石台新闻》、石台政府网等媒体全面展示我县优势产业和知名商标动态,及时发布我县商标发展的相关新闻、活动。同时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增强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完善商标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异地维权协作网络,快速受理、处理针对我县著名商标的侵权事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工商局、县委宣传部、发改委、建委、农委、经委、财政局、科技局、统计局、旅游局、城管局、公安局、法院、质监局、药监局、人行、银监办为成员的石台县推进商标兴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 (二)明确部门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 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商标兴县战略。 县推进商标兴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推进商标兴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制定、下达商标兴县战略工作目标任务,并督查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商标兴县战略目标落实情况。 县工商局:制定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池州市著名商标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根据计划每年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大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社会商标注册意识;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积极协助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异地维权。 县委宣传部:负责对推进商标兴县战略的宣传和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媒体公共资源工作;协调外地媒体,加大城市品牌和本地企业驰名、著名商标的异地宣传展示。 县法院: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商标兴县战略工作,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商标案件审理反映出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积极探索建立共同保护驰名、著名商标的联动机制和网络体系。
县发改委:负责本县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池州市著名商标企业在立项、审批或核准方面的政策扶持工作。 县建委、县城管局:负责落实用于驰名、省市著名商标企业展示的市政公共资源。 县农委:负责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池州市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市场拓展及规划。 县经委:负责工业企业(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除外)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安徽省著名商标、池州市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及市场拓展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并实施对我县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池州市著名商标及农产品商标企业的财政奖励、扶持政策,对上述企业创新创优品牌活动进行扶持补助。 县科技局: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安徽省著名商标、池州市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市场拓展及扶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力度,积极协助企业异地维权。 县统计局:提供企业经济数据,为推进商标兴县战略工作效益评估依据。 县旅游局:负责旅游业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安徽省著名商标、池州市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及市场拓展。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侵犯我县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经济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打击犯罪的联动机制。 县质监局:制定产品质量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加大对商标持有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县药监局:负责我县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安徽省著名商标、池州市著名 商标的培育、推荐工作;推动在省、市两级挂网招标中优先选择拥有驰名、著名商标产品;加大对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维权保护力度,积极协助企业异地维权。 县人行、县银监办:会同县工商局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为企业挖掘担保资源,解决拥有商标自主知识产权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企业提供良性循环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和渠道,大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兴县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深入企业、上门指导、举办培训班、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印发《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及商标知识的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好宣传、培训、服务指导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努力营造主动注册、规范使用、自我保护商标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商标数据库,对市级以上著名商标企业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建立评估机制,每年开展效益评估,总结推广经验,诊断解决问题,及时科学调整和完善我县商标兴县战略推进工作。
附件:石台县推进商标兴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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