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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商标注册申请2009-9-15 16:28:01 |
阿富汉现行商标法生效于1960年9月20日,商标权的获得采用注册和使用混合原则,发邓:商标权授予最行刎出注册申请的人,但是商标的在先使用人可以在商标注册后3年内对其提出撤销申请。 商标商标、服务商标和证明商标可以在阿富汗申请注册,商品与服务共为36类,第1-34类采用尼斯国际分类标准,第35类为所有的服务项,第36类包括所有未列入其他类别的商品。 1、商品/服务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资料 2、商标注册申请周期 3、商标注册保护期 4、续展注册 5、阿富汗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6、审查 注册官不接受申请人对其决定的任何答辩或反映,商标只能是或者被驳回,但是对于注册官的决定,申请人可以在10天内向初审法院提出上诉。 7、公告或异议 商标申请被刊登公告后的4周内,任何人如果认为自己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或者认为该商标同异议人自有商标相同的,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但前提是他必须已经或者同时提交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异议提出后15天内,商标申请人将被被通知撤回其申请,如果申请人拒不撤回申请的,异议人可以在随后60天内中央商标法院起诉,以上期限不得延期。 商标被最终核准注册后还将再在官方公告上刊登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