鐭ヨ瘑浜ф潈闂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须知

2010-1-18 18:55:56
    1、办理软件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2、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4、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纵向、单面使用,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
    5、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
    6、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7、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1号院珠江摩尔大厦3-2-1907 邮编102206    京ICP备09085994号-1
Tel:010-62119266 公司邮箱 
Fax:010-62110146 mail@justalen.com
copyright© Beijing Justalen IP Firm Law

版本所有 佳茂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商标注册 北京商标注册 浙江商标注册

 上海商标注册 江苏商标注册 广东商标注册

福建商标注册 成都商标注册 四川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