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济宁梁山书业已发展成为该县支柱产业之一,梁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为有效地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结合“亮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连续侦破多起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先后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受到企业好评。
加强宣传。结合“亮剑”专项行动,梁山县公安局深入“天成书业”、“水浒书业”、“金榜苑书业”发放宣传资料,及时向企业发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预警提示,加强日常防范宣传,增强企业自我保护意识。
强化打击。该局对侵犯企业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集中力量攻坚,快速查处案件,最大限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9年9月,侦破刘某某侵犯《5年高考、3年模拟》著作权案;2010年11月,一举侦破王某某、李某某侵犯“金太阳”书业高中教辅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健全联系制度。梁山县公安局定期通过该县出版局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向企业通报多发侵犯知识产权经济犯罪案件情况,听取企业意见。通过辖区民警上门开展防范宣传和安全经营指导,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开展防范宣传,引导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对于侦办的涉企知识产权案件,及时将立案及破案情况告知企业,在侦办过程中,在不影响案件侦办的情况下,及时告知案件进展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情况互通制度,查找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公安机关对企业提出防范建议,从而形成对知识产权整体保护合力。(徐鑫、孔伟建、李兆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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