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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批准新的版权“六振

2011-7-10 8:50:27
一些主要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已经签了一份新的协议,该协议旨在规范那些据称下载了侵权内容的用户的下载行为。与以往不同,白宫在谈论中宣扬了自己的声音。美国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员Victoria Espinel在白宫博客上发言称: 

    美国政府将致力于减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此作为我们增加就业、加大出口、维持全球竞争力承诺的一部分。ISP和娱乐公司协力加入打击网络侵权的举动能进一步实现上述目标。我们祝贺他们达成协议,相信这对减少网络侵权影响非凡。我们相信该协议是一项积极的举措,与我们鼓励强化网络知识产权执法的战略相一致,也与以强调隐私、言论自由、竞争以及合法诉讼程序为目标的互联网政策一致。

    美国科技博客Ars Technica上有该协议的细节内容。包括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时代华纳有线电视(Time Warner Cable)和康卡斯特(Comcast)在内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已经同意采取“六振”政策,对版权侵权政策采取友好态度。经过数年对客户信息(尚未经过法官认可)和“三振出局”政策的征询,版权所有者觉得有必要借用“枪杆”以外的其他方式来“教育”一下消费者。

    ISP 现在同意给他们的客户发送一系列“警告”。前4份警告是不同程度的通知。第5份则要求ISP采取行动“合理地阻止可能发生的内容盗窃行为”。随着网络侵权行为的增加,这些措施也越发显得颇具效力。

    此举最关键的优势之一就是维持了《数字千年版权法案》中制定的《避风港》条款。该条款明确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愤怒的权利人不能对ISP提起诉讼:1)ISP之前并没有意识到有侵权内容存在;2)ISP 收到侵权通知后采取相应步骤删除相关内容。这点也成了ISP和权利人之间这些年来无休止争论的(不必要的)焦点。后者认为ISP应该采取严厉的行动主动监测用户的动向;而前者又拒绝这么做,理由是这么做毫无用处并且极其危险。过于监控用户行为的ISP可能会放弃了对自身的保护。

    得到白宫的支持的新的协议将成为版权管理和执法上明智的开始,但无法确定会有良好的政策来支撑这一举措。坦白地说,很难相信像美国电影协会(MPAA)和美国唱片工业协会(RIAA)那样花了十年光阴狂热地拥护一个失败了的战略的协会组织们突然就翻开了暂新的一页
 
    注:虽然政府权衡此事价值的决定值得关注,但这并不是一份官方签署的或具法律效应的文件。。(编译自hothardwar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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