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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获批为“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09-10-19 9:02:08 |
10月15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知识产权局获悉,近日,山东省德州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时间自今年10月1日起算,期限为两年,这意味着山东省德州市再添一张国家级“名片”。 据了解,近年来,山东省德州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较快发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连续保持14年和7年增长势头。截至今年8月份,全市国内专利累计申请6528件、授权3590件;1-8月份,专利申请906件、授权535件,分别同比增长42%和100%,增幅分列山东省第3位和第2位。同时,我市着力推进试点单位、园区建设,积极开展城市、园区、企事业单位3个层次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目前,山东省德州市拥有“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县”、“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各1家,“山东省知识产权园区”2家,“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县”3家,“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6家,“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32家。 近几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选择了部分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企事业单位,围绕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宗旨,开展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德州市开始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经过层层把关,于9月底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并成功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这一金字招牌,成为全国近百个专利试点城市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