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6日,中欧知识产权工作组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中方由商务部条法司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商务部有关司局人员参加。欧方代表团由欧委会贸易总司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吕克.德威涅(Luc Devigne)处长带队,欧盟驻华代表团、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二期)办公室、欧盟商会知识产权工作组和来自奥迪、飞利浦、巴斯夫等公司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商务部条法司李成钢副司长出席并致开幕词。
中欧双方围绕商标、地理标志、相关领域的执法及技术合作等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内容涉及中国《商标法》修改中的商标的申请、审查、管理以及驰名商标保护等问题;中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地理标志的定义和特点,登记程序,以及地理标志保护的效果,以及中国-欧盟地理标志协议的前景;执法方面零售和批发市场假冒问题,互联网上假冒产品的销售,刑事执法以及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执法实践;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二期)下的技术合作等。通过讨论,双方交流了信息,增进了理解。 |